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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告知单
离婚登记告知单
受理部门:
    北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登记条件:
    1、 双方当事人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2、 双方当事人离婚是自愿的;
    3、 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和债务处理以及住房安排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区的常住户口;
    5、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 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政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 户口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 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
    4、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登记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受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四明山路区民政局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6781182
宁波北仑区学苑社区主办
社区地址:宁波是市北仑学苑东路138号
联系电话:0574-86786000 传真号码:0574-8678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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