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告知单 受理部门: 北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登记条件: 1、 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年龄; 2、 双方自愿结婚的; 3、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区的常住户口。 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 户口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 居民身份证 3、 双方当事人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照3张 登记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参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之日起确立夫妻关系。
受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区行政大楼B座210室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678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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