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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城镇居民低保须知
受理对象:
凡具有本社区户籍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提出社会救助。
办理程序:
本人书面申请,填写《北仑区“两低”待遇申请表》,经公告后,社区居委会、街道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
所需材料:
1、 户籍证明;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残疾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4、 下岗失业的再就业培训证明和推荐就业证明;
5、 失业证或失业救济证领取证明;
6、 家庭成员各项收入证明;
7、 重病、大病的病历卡复印件;
8、 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9、 意外事故的意外事故处理意见书复印件;
10、低保对象一寸照片一张。
::::兄弟社区::::
高田王社区
坝头社区
太白社区
金泉社区
灵岩社区
::::共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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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区学苑社区主办
社区地址:宁波是市北仑学苑东路138号
联系电话:0574-86786000 传真号码:0574-8678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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